投机交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687页(591字)

在期货交易中,指交易者利用期货市场价格的波动,从低价买进和高价卖出的买空卖空中赚取营利的一种市场行为。

期货市场是允许合法投机的场所,因为,期货市场的保证金制度具有很大的杠杆效应,投机者可以以较少的保证金(通常为5%-10%)来控制几倍金额以上的期货资产。一旦对价格的趋势判断正确,投机者的利润与投资额相比是相当可观的,当然,投机者也要承担相应大小的风险。

目前,在期货市场上的投机被严格地控制和管理,目的是使投机行为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防止出现过度投机和市场混乱的情况。几乎所有的期货交易所都规定有价格限额制度。

一旦市场受到某些突发性因素的冲击,价格出现大涨大落,超过限价幅度(price limit)时,就立即停止交易,待价格回到限价幅度内时再继续交易。另外,有的交易所还严格区分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对投机者建立交易部位的金额进行严格的限制。

期货市场上的投机行为,由于被有效地管理,不但对市场没有损害,而且有助于期货市场的顺利运行。因为,首先,投机者为期货市场中的套期保值者提供了承担价格变动风险的资本;其次,投机活动增加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填补了交易者在交易数量和交易时间上的差异;第三,投机活动使各商品间,不同交割月份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的价格趋于平衡,因此,投机行为对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起到稳定和调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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