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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南土改

书籍:邯郸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14:35:36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科学普及出版社《邯郸辞典》第432页(293字)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发表后,开始进行冀南土改。

根据《五四指示》精神,全区许多村镇制定了“无地多分、有地少分、地多不分、填平补齐”的办法,绝大部分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1947年9月《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后,在晋冀鲁豫中央局领导下,冀南土改工作纠正了工作中的“左”和“右”的偏差。到1949年3月土改结束时,全区43个县1个市,750万人,绝大部分地区贫下中农分到了土地,基本上达到了平分土地的要求。土地问题的彻底解决,打碎了冀南封建势力的基础,为解放区的巩固和全国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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