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亚那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08:13: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36页(495字)

国家立法机关。

由国民议会和总统组成。国民议会共65席,其中53席按大选中各政党得票比例分配,其余议员由全国10个区的民主委员会和地方民主机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任期为5年。国民议会从非政府部长和非国民议会秘书的议员中选出议长1人和副议长1人,并设正、副秘书各1人,由总统根据议长意见从议员中任命。

总统为国家元首、最高行政当局和武装部队司令。任期为5年。总统可在任何时候出席国民议会,发表讲话或写信给国民议会。总统决定并宣布议会的开会、休会、延长和解散。

总统候选人由参加大选的政党提名,获得多数票即为当选。国民议会通过的法案,需呈总统同意,方可成为法律。如总统不同意,则在21天内退回议会并说明原因。议会可在6个月内对此案进行讨论,经讨论若2/3以上多数议员仍坚持原案,则再呈总统。

在此情况下,总统或者同意或者解散议会。国民议会全体议员是最高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代表大会讨论涉及民众利益的各种问题,负责向国民议会、政府或总统提出建议。总统决定并宣布最高人民代表大会会期、开会地点,并可在任何时候宣布最高人民代表大会开会、闭会或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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