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08:53: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03页(1119字)

【生卒】:1898—1969

【介绍】:

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湖南宁乡人。青年时代参加了五四运动。

192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21年赴莫斯科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学习,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回国后长期从事工人运动,参加领导了奥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五卅大罢工和省港大罢工。1927年在党的“五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

大革命失败后,在上海、河北、东北等地从事党的地下工作。1929年夏任中共满洲省委书记。

1931年在党的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34年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

长征开始后先后任第八、第五军团党中央代表和第三军团政治部主任。1935年在遵义会议上拥护毛泽东的正确主张。

1936年任中央北方局书记,正确地执行了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推动了华北的抗日救亡运动。抗日战争初期,领导了山西抗日新军和建立华北抗日根据地的创建工作。1938年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组织建立了华中抗日根据地。1939年任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1941年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和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43年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事副主席。1945年在党的“七大”上作了《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对毛泽东思想作了全面的概括和系统的论述,会后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书记处书记。1947年任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转移到东北,和朱德等一起负责党中央委托的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名誉主席、世界工联副主席等职。1954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并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1956年在党的“八大”以后,任中共中央委员、政治局常委、副主席。在第二、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均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兼国防委员会主席,并一直担任这些职务至逝世。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到错误批判,并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1969年11月在河南开封逝世。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为他平反昭雪,恢复了名誉。刘少奇同志一生献身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在我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在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开展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斗争中,都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他是我党的克思主义理论家,对党的建设,对中国工人运动和党的白区工作提出的理论观点,是毛泽东思想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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