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10:27:3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84页(229字)

依法使用财物的权利,但不能变更财物的性质。

它是所有权的一种权能。通常由财物所有人行使其使用权,在通过有关法律和经所有人准许的情况下,也可转移给他人。这种转移履行了法律手续并遵照了所有人的意愿,因此转移后的使用权是受国家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如根据对土地的承包合同,承包者有权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土地。

所有人或享有使用权者,可以是社会组织,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他们行使使用权时,必须服从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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