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05:2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4页(344字)

国家依法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1799年首先在英国实行,后为其他国家所采用。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0年9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在我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在中国境内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的人,只就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采取源泉控制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法,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为扣交义务人,没有扣交义务人的,由纳税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类所得税制,按取得所得的不同项目,分别确定税率征税。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具有税率低、扣除额大、征税面小、计算简便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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