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58:3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00页(475字)

又称“外国投资条例”、“外资引进法”,是一国政府为促进本国国民经济发展而颁布的关于外国资本在本国境内投资的基本原则、法律地位以及保障办法的法律规范。

其内容包括:(1)投资的方式。外国投资者可采取加工贸易、合作生产、补偿贸易、举办独资或合资经营企业等方式进行投资。

(2)投资的范围。外国投资者可在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旅游服务业及其他非专为本国公民举办的行业范围内进行投资。

(3)投资的构成。外国投资者可以现金(外汇)、实物(机器、设备、零配件等)、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4)投资的比例和年限。各国不同,有的国家有规定,有的则无。

(5)外资管理机构。一般都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也有的国家规定由该国的经济部、财政部或外交部主管。

(6)外资的法律保护。一般规定在遵守当地法律的条件下,外国投资者可将分得的利润、资金等汇往国外,如再进行投资时,还可申请减免所得税,有的国家还规定,对外资实行国有化时要进行赔偿。

我国颁布的外国投资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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