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机构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36: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70页(319字)

负责主持和办理国家各级代表机关或公职人员选举事务的机关的总称。

不少国家都设有选举机构,大体分为三级:一是中央选举机关,有的国家由政府的内政部代行职权;二是地方选举机关;三是分区选举机关。1979年通过、1982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分别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县及县以下设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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