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选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09: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73页(335字)

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公职人员的候选人的一个程序。

是选举前选民或代表依法对所提候选人的测验性投票,即正式选举的预备阶段。我国选举法就选举代表候选人名额问题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二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通常,经过各选区选民反复讨论、协商,大都可按法定限额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但如果因意见不一致,所提候选人名额过多,可以进行预选,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西方一些国家选举过程中也采用预选办法。

如美国,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即是先在各州两党选民中进行预选,选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选举总统、副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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