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18:3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98页(350字)

被判处一定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一定期限内又犯有一定的罪的犯罪分子。

按我国刑法规定,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反革命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3年之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者。条件有三:一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定故意犯罪;二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三是后罪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3年内发生的。

不具备这三个条件便不构成累犯。

反革命累犯是指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反革命罪的。条件如下:一是前罪与后罪都是反革命罪,没有处刑轻重的限制;二是前罪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犯反革命罪的,不受时间的限制,均以累犯论处。由于累犯对社会危害性较大,因此,对于累犯应从重处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