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23:5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27页(405字)

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把调整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并入其内,亦称婚姻家庭法,这里指这种广义婚姻法。婚姻法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基于上述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作出决定,其内容有,确定婚姻成立和解除的原则、条件,夫妻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婚姻法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依据。中国封建社会没有独立的婚姻法。

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独立的婚姻法,而是包括在亲属法之中,附属于民法。

其主要原因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婚姻关系被看成是私有财产关系。在我国,婚姻关系被看成特定的人身关系,家庭成员的财产关系是由人身关系引起的法律后果。

我国婚姻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不属民法。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和1980年通过的新婚姻法,规定废除旧的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新的婚姻家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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