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专门机构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25:3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38页(380字)

亦称“同联合国有联系的机构”。

指根据各国政府间协定同联合国建立关系或根据联合国决定而成立的对某一特定业务范围负有国际责任的政府间专门性国际组织。例如国际电信联盟、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联合国粮食组织等等。

另外,还有两个相当于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组织,一个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另一个是国际原子能机构。

专门机构不是联合国的附属机关,仅依据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订立的协定同联合国发生关系。专门机构是自主独立的,其决议和活动不需要联合国批准。联合国以经社理事会与各专门机构协商、调整彼此间活动,并遵循协调一致的原则。各专门机构的最高权力机关,一般由全体成员组成;专门机构设执行机关,称为理事会或执行局;各专门机构都有一个常设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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