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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中的决定论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20:47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151页(724字)

把心理现象放到物质现象世界中加以解释和说明其本质的思想观点。

这种思想观点反对把心理看作是独立封闭的、自由自主的实体,认为心理不能脱离开产生和制约着它的实在的基础。虽然心理有其特殊的表现和性质,但其表现的方式则是由决定着它的因素所导致和规定的。

心理学中的决定论思想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为不同的理论形式。(1)心理的机械决定论。

这是一种简单化的物质决定论。如在古希腊哲学中,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就把灵魂看作是一种物质原子,这是物活论的观点,属于前机械决定论。

近代拉美特利的人是机械的观点,直至现代的行为主义心理学所提倡的机械的环境决定论,把心理行为全部归结为外部的环境刺激,这是典型的机械决定论。(2)心理的生物决定论。

它不是把心理简单地看作物的过程,而是看作与生物有机体相联系的生物过程。如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心理学思想,他认为心灵是生命力的原则,这是生机论的观点。

后来近代生物学的发展,特别是生物进化论的创立,使一些心理学家力图从遗传的、生理的内容中,直接引伸出心理的本性来。象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就把继承的生物能量看作是决定心理活动的内在源泉。

麦独孤也以生物性的本能倾向去解释人的心理活动。(3)社会历史决定论。这是在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思想观点,认为人的心理虽然有环境因素和生物因素的作用,但环境是人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而这个社会历史过程又重新组织着生物遗传的素质,构成着生物性的新质,形成一定的社会的活动方式。正是在这一社会历史的过程中,人改造外界的活动和人与人的交往,造成了人的心理的发展和变化,展示了人的心理现象丰富性、多样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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