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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体论承诺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24:49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177页(470字)

美国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奎因在科学哲学中使用的一个基本概念。

其义是主张哲学应研究什么是存在的问题,而讨论本体论问题就是讨论存在的问题。一个人讨论任何一种事物,都是做出一种本体论承诺。例如,当一个人说:“这里有一张桌子”时,他就已做出一种本体论承诺,即承认了桌子的存在。一个人接受一种本体论,原则上就是接受了一种科学理论,也就等于说我们接受了一个最简单的、可以把原始经验的零乱材料置于其中并加以整理的概念图式。

奎因说:“一旦我们决定采取一个全面的、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把科学纳入其中的概念图式,我们也就决定了我们的本体论。”(《从逻辑的观点看》英文版,第16页)奎因肯定本体论对科学研究和科学理论的检验有意义。

这表明奎因在本体论或形而上学问题上与逻辑经验主义相对立。但是,奎因的“本体论承诺”概念带有浓厚的*约定论色彩。

从这种观点出发,认为我们断定某物的存在,就是约定事物存在;在做出科学理论之前,断定是精神存在还是物质存在是无意义的。

所以,奎因实际上否认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

他的本体论是概念本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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