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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28:53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203页(760字)

自然界中具有生命的物体,包括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三大类。

生物的种类繁多,从微小的枝原体到参天大树,种类不下200万种,加上已经灭绝的,总数实难估计;在形态结构、生活习性及对环境的适应方式上,也是千差万别,共同组成了形形色色、五彩缤纷而又生机勃勃的生物界。生物之间虽然形态不同,生活各异,但都具有基本相同的特性,如生长、发育、繁殖和死亡等生命现象。

因此,早在古代,在生物学上便提出了生物的本质及其起源与演化问题。18世纪在生物学上广泛流传着“神创论”、“目的论”和“物种不变论”的观点。例如瑞典博物学家林耐虽然在生物的分类学上做了大量工作,但他却认为地球上的各种生物包括人类在内,是上帝根据一定目的,在一定时期创立的,并且认为创造出来的生物是永恒不变的。19世纪中叶达尔文创立和论证了生物进化论,它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生物界的系统发展,即生物如何由简单向复杂、从低等向高等的发展过程。

他在其名着《物种起源》一书中,根据自然选择的理论,提出有利于生存的变异会被保存下来,有害的变异则被淘汰的观点。所以通过自然选择的作用,同一物种的个体的微小差异,可以发展成为不同的变种,再通过自然选择的作用,逐渐成为新的种类,而不优越的个体日趋减少直至消亡,从而结束了生物学上神创论和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统治的时代。

与此同时,自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以来,形态学、比较解剖学、胚胎学、古生物学和生物地理学等成果,证明了一切现存的生物和过去曾有过的生物具有共同之点,即生物界是统一的。

尤其是细胞学说的建立对于生物界的统一性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论证。现代科学已证明生物的主要成分是带有遗传信息的核酸(DNA或RNA)和蛋白质。特别是DNA双螺旋结构模型的建立,开创了从分子水平阐明生物生命活动本质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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