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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素归纳主义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32:45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238页(525字)

亦称“古典归纳主义”。

基本观点是,科学始于观察,从单称陈述概括出全称陈述是合理的,但这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形成归纳概括基础的观察陈述的数目必须足够大;(2)观察必须在各种各样的条件下可以重复;(3)没有任何公认的观察陈述与推导出的普遍命题(定律)发生冲突。这种从单称陈述到全称陈述,从部分到整体的方法被称为归纳推理。朴素归纳主义者认为,归纳之所以是合理的,原因在于它得到归纳原理的支持。这个原理可以表述为:“如果大量的A在各种各样的条件下被观察到,而且如果所有这些被观察到的A都毫无例外地具有B性质,那么所有A都具有B性质。”朴素归纳主义者还认为,科学知识的主体是由观察提供的,是通过归纳建立起来的;科学的发展是连续的进化、积累过程,科学随着观察资料的增加而日益向前、向上发展。朴素归纳主义的代表人物是培根、穆勒、惠威尔等。

朴素归纳主义割裂了归纳和演绎的辩证关系,片面强调归纳的作用,而否认演绎的作用,只看到科学发展的连续性和渐变过程,而看不到突变和革命。因此它并不能解决归纳的合理性问题。

休谟提出的着名的“归纳问题”,表明归纳法没有逻辑必然性,也得不到经验的证明,这给朴素归纳主义以沉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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