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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循环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38:30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278页(578字)

亦称“侵蚀旋回”。

指美国学者戴维斯(Davis,W.M.)于1899年提出的关于地貌发展演化的理论。他指出,一切不同的地貌均可视为三个可变因素即构造、营力和时间的函数。他把流水侵蚀地貌的演变,概括为一个简单的模式。

假定一个平缓的原始地面,因地壳运动而被迅速抬升,当升到一定高度后,地壳转向长期稳定。

在流水侵蚀作用下,原始地面开始受到分割,河谷呈V形,地面起伏迅速加大。这时称幼年期。

然后,谷底下蚀接近侵蚀基准,地面起伏最大;继而分水岭降低,地面高差逐渐减小,河谷展宽。这时称壮年期。

再后,经过漫长的侵蚀,地面渐趋低缓,以至夷平而成准平原。

这时称老年期。这样,地貌的发育就经过了一个循环。如果地壳再次抬升,则夷平的地面再次受到分割,出现地貌发育的回春,亦即开始新的旋回。

戴维斯根据侵蚀旋回营力的不同,分为常态侵蚀旋回和非常态侵蚀旋回。前者主要指温湿地区以流水作用为主的侵蚀旋回;后者主要指冰川地区和干燥地区的侵蚀旋回。

戴维斯认为这种地貌的理想发育过程,只是提供了一种理论,它可作为对地貌的“解释性描述”的参考,而实际上每一个地区的地貌发育,都会成为一种特例。该学说以发展和进化的观点提出了地貌发育的阶段性的理论,并阐述了外力作用以及外力因素与构造因素相互作用在时间座标上的表现,对地貌学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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