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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主义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09:57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488页(563字)

现代数学哲学的一个派别。

代表人物为布劳维(Brouwer,L.E.J.)。直觉主义认为,数学认识来源于一种人类所特有的先天直觉,与逻辑和经验无关。直觉主义与康德的先验哲学有思想联系。其区别在于,康德认为空间和时间都是先天直觉形式,而直觉主义认为时间是更根本的直觉。

直觉主义还认为,数学对象的存在和可构造性是一回事,凡不能用构造方法获得的理论都不算数学。直觉主义者致力于建立构造性数学,但遇到较大困难。在逻辑方法上,直觉主义也与传统观点不同。它认为在无穷领域使用排中律是不可靠的,因而发展起一种“直觉主义逻辑”。这方面的努力在客观上促进了数理逻辑中能行性理论的研究。

本世纪30年代之前,直觉主义曾对其他数学哲学派别采取激烈的反对态度。近年来态度较灵活。只是用直觉主义观点说明已取得的成果,并不排斥其他领域的思想方法。

直觉主义的思想体系总的说来是唯心主义的。但构造性数学和直觉主义逻辑已发展成为数理逻辑的组成部分,应与直觉主义相区别。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法国数学家彭加勒、勒贝格(Lehesgue,H).拜耳等人,认为纯粹的数与纯粹的推理形式的直觉是数学的出发点。他们时常被称为“半直觉主义者”,但并没有建立起系统的直觉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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