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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和体征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46:20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732页(329字)

临床诊断中的重要概念。

患病时病人主观感觉到的异常感觉或某些病态改变,称为症状(Symptom)。如头痛、乏力、肢体麻木等。疾病的症状是复杂多变因病而异的,一切症状的实质是患病机体内发生与发展着的机能代谢以及形态变化的临床表现,或者是间接地反映了这些变化。能被客观检查方法查出的机体的客观变化称为体征(Sign),又称为客观症状,如杂音、啰音、肝脾肿大等。

可见广义的症状包括体征。随着检查方法的进步及多样化,能被人认识的体征也愈多。

有的疾病具有特异的一群症状和体征,这一群症状反映了患该疾病时机体内各器官、系统之间特定的相互联系,称为综合证或症候群。综合症往往标志着该疾病的重要临床特征,故在诊断上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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