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自然辩证法辞典

演绎法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6:11:57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915页(475字)

亦称“演绎推理”或“演绎”。

是从一般原理出发,推出关于特殊或个别性知识的思维方法。演绎法包括直言三段论、假言推理、选言推理、二难推理等形式。与其它逻辑推理方法相比,演绎推理的特点在于:第一,它的推理方向是从一般到个别。虽然演绎和归纳的客观基础都是事物的个别与一般的关系,但它们的推理方向则完全相反。

事物的一般性质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这就使得用演绎法从一般原理推知关于个别事物的认识成为可能。关于个别事物的认识虽然包括在一般原理之中,但一般原理却常常不能具体地揭示特定的个别认识,这又使得演绎法成为必要。第二,演绎法是一种必然性推理,是前提和结论有蕴涵关系的推理。因为推理的前提是一般,而推出的结论是个别,一般概括了个别。

所以,前提真实、推理形式正确时,运用演绎法获得的结论是必然正确的。

演绎法的作用现在:(1)是认识事物、获取知识的一种不可缺少的逻辑方法;(2)是进行逻辑证明的手段和工具,它可以帮助人们论证真理、揭露谬误,解释科学事实,提出假说。演绎法也有其局限性,它是创造性比较小的一种思维方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