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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8 23:15:25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18页(729字)

人类改造自然的一种实践活动。

通过这种活动使自然力处于人类的控制之下,达到为人类造福的目的。工程是一个具有实践性质的概念,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发展而作不同的理解。工程在起源上晚于技术。

奴隶社会后期,在古代西方首先见于“军事工程”,这时期的工程主要是“工匠传统”。随着实践活动的发展,17世纪在英国出现了“民用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等概念。1775年英国又出现了工程社团。

1818年正式成立土木工程师学会,1843年又成立机械工程师学会,以后各国相继建立了工程师学会。1828年英国工程师脱歌德第一次给工程下了定义:“凡利用自然界的能源、为人类应用的一切技术,都称为工程”。并指出:“民用工程之应用范围,将随着每个哲理上的发现而推广,它的资料将随着力学和化学上的发明而增加”。

18世纪工程的发展已经同科学的发现、发明联系起来了。

科学在工程实践中的应用开始于瓦特发明蒸汽机。整个19世纪是土木、机械、冶金、采矿、电子五大基本工程在科学基础上形成的时期。

20世纪初又出现了原子能工程、计算机工程、遗传工程、管理工程、教育工程等。美国司各脱把工程定义为:“是为人类利益而组织和指挥群众及控制自然力与材料的技术”。中国《辞海》将工程解释为“将自然科学的原理应用到工农业生产部门中去而形成的各学科的总称”。狭义的理解就是具体的基本建设项目。

可见工程概念的内容随着工程实践活动的发展而日益充实,使用范围逐渐扩大。现在工程概念从工业、农业向企业管理,从生产领域向非生产领域以至生命科学领域渗透,表明工程概念已经突破了传统的理解,工程的范围已扩展到所有学科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说明工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具有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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