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87页(1237字)
审计标准是规定审计师资格和指导审计师行为的基本原则。
它是审计业务中一般认为公正妥当的惯例加以归纳概括而形成的原则,是由审计专业机构制定和同意的具有权威性的规则。
审计标准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相当长的过程。标准的存在既是对专业实践的支持,又是实践的总结。
它是经过研究、辩论、讨论并为政府、社会、被审单位所接受而成为标准。
世界上最早提出比较全面的审计标准是在民间审计领域。
世界许多国家对三种不同审计组织的审计人员制定了三种审计标准。即:民间审计组织为职业会计师制定的审计标准;政府审计机关为政府审计人员制定的审计标准;内部审计组织为内部审计人员制定的审计标准。例如:
(1)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简称AICPA)。1947年曾公布了共九条的财务报表“审计标准试行方案”,将审计标准分为两类:第一类称为“人的标准”或“一般标准”;第二类包括实施行为标准和关于报告标准。
1954年对方案进行修订,在报告标准中增加了一条,使方案一共为十条标准之后,直到1984年这10条标准和49份审计标准说明书,被称为“一般公认审计标准”(Generally accepted auditing standards简称GAAS)。
(2)美国总审计局(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简称GAO)。1972年制定的审计标准分四个部分:一是审计工作范围;二是一般标准;三是审查和评价标准;四是报告标准。
政府审计范围比民间审计广阔,它包括财务和合规审计、经济和效率审计、项目效果审计的内容。对于审计师的资格条件要求更高。
对审计报告的要求,应有更多的说明。
(3)美国内部审计师协会(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简称IIA)。
为内部审计人员制定审计标准。1978年曾制定了《内部审计专业实践标准》。
内部审计标准分为五个部分:一是独立性标准;二是职业方面的熟练技术标准;三是工作范围;四是审计工作的执行;五是内部审计部门的管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不同,它既是在机构内部建立的一项独立评价活动,又是一种监督活动。
内部审计通过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适用性,帮助管理部门有效地履行职责。
在一些国家里,政府内部审计标准是根据政府部门的特点制定的,有些组织则在本组织范围内制定自己的内部审计标准。
审计标准是在进行审计管理工作时最高概念化的说明。它的目的是保证审计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