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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合作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24:4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435页(930字)

学校与产业界在教育、研究活动方面实行的合作。

产学合作最早是美国作为工业教育制度于1905年开始实施的,其方法是大学生入学半年后,便将企业的实际训练和大学的教学以2个月左右为期交替进行,直到毕业前半年。其主要目标一方面是减轻大学在设施、设备方面的负担,另一方面是使学生在学期间便获得企业内的人事经验。产学合作的范围已逐渐扩展到从高中到研究生院的各个教育阶段,其内容也从技术方面扩展到经营、事务、销售等方面。1909年萨诸塞州菲奇伯格市的一所中学与通用电气公司也开始进行产学合作的计划。

1956年6月,日本通产省产业合理化审议会提出了“关于产学合作教育制度”的咨询报告,1960年日本政府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正式把产学合作作为培养人的能力和振兴技术的一项政策。目前,日本产学合作的形式多种多样,高中阶段主要通过定时制和函授制同企业相联系:(1)同技能教育机构合作,将在有关技能教育机构中学习的课程与学分纳入高中的课程与学分体系,毕业后发给证书;(2)职业训练机构、定时制高中、函授制高中三结合,对普通课采取函授制、专业课采用定时制,实习到职业训练机构;(3)高中教师到企业的生产现场通过巡回指导,确定正在劳动的学生有关实习的学分数;(4)集体入学方式,即企业为使毕业于初中的在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使全体成员学习高中函授课程,当面授时,由高中派教师讲课,利用企业的设施、设备;当自学时,由企业安排时间和地点,接受教师指导;(5)委托制,让新录用的初中毕业生脱产到全日制高中去学习,学生集体学习,组成专门的班级。

大学产学合作的主要方式有:(1)大学接受产业界的资助,作为设置设施、设备和经营管理的资金;(2)大学接受企业及其他团体的委托进行特定的研究,研究成果由委托者付给报酬;(3)人员的相互派遣与交流,一方面企业聘请大学教师作为顾问、讲师,从事开发与研究等;另一方面大学聘请企业的专家担任讲师,招收企业的研究生;(4)举办开放讲座;(5)现场实习。近年来,日本的产学合作已开始向国际化方向发展,几乎所有的日本大分司、大企业都或多或少地赞助一个或几个美国高等学校的科研机构,而后者则为前者提供技术和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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