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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生产总值的派生指标体系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07:24: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305页(1194字)

SNA根据不同研究目标和核算要求,围绕国民生产总值,还设置了国民生产净值、国民收入、个人收入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等指标,从而构成了国民生产综合指标的指标体系。

1.国民生产净值(NNP)。国民生产净值,是指一定时期内社会净产品和劳务价值的总和。它等于从国民生产总值扣除固定资本消耗(即折旧)后的余额。从要素收入看,它可以分解为工资、利润、租金和间接税等;从最终产品看,它可以分解为个人或家庭购买消费品和劳务的支出,政府或社会团体购买消费品和劳务的支出,个人、企业、组织和政府对固定资产和物资储备的净投资,以及产品和劳务的净出口。

2.国民收入(NI)。国民收入,是按要素成本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之和。

它等于从国民生产净值中扣除间接税加上政府津贴。从要素收入看,根据三位一体理论,只有劳动、土地和资本创造价值,才构成国民收入。

因而税金中只有直接税,即由要素收入项下开支的对所有要素收入的所得者的征税(如所得税、调节税等),才能算作国民收入。至于间接税,包括货物税和消费税则是要素成本以外的附加,最终通过含税价格转嫁给消费者,因而不构成要素收入。政府津贴是政府为某项经济目标(如稳定物价)用来补偿生产经营者由于产品、劳务定价低于其成本价格而蒙受的损失,其实质上一种政策性的财政补贴,所以它属于要素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

3.个人收入(PI)。

个人收入,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全体社会成员在一定时期内从各种来源获得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个人取得的工资收入、租金收入、利润收入、非公司组织的业主收入以及个人从政府和企业等机构所得到的转移收入等。

国民收入是个人收入的源泉。但国民收入中有些项目,如公司未分配的利润、公司利润税、公司盘存及估价调整以及雇主对雇员的社会保险支付等都未构成个人收入。同时,个人收入又包括了个人从政府和企业等机构所得到的转移收入,如政府和社会福利机构等发放的救济金、抚恤金、养老金以及捐赠等,它们与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无关,属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却增加了个人收入。因而,个人收入可以在国民收入的基础上,通过对上述各项内容进行调整计算而得。

4.个人可支配收入(DPI)。个人可支配收入,是指实际可用于个人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收入。它等于从个人收入中扣除个人税和其他非税支出后的余额。个人税包括个人的所得税、财产税、地产税和赠予税等;非税支出包括个人捐赠、罚款等。个人可支配收入用于个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衣着、居住、交通、文娱等方面的支出后的余额,即为个人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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