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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证书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08:10:0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417页(913字)

从事教师工作的资格凭证。

在许多国家,对教师资格都有严格的规定,规定其学历及其他条件,凡合乎规定者,发给教师证书。如美国的教师证书有资格证书与任期证书两种。

凡具备不低于大学本科二年的学历并受过相应的专门师范教育训练者,可发给幼儿园及初级小学(1~3年级)教师证书和小学(1~6或1~8年级)教师证书;凡具备不低于大学本科四年(学士学位)的学历,并受过相应的专门师范教育训练者,可发给中学(7~12年级)教师证书、专科教师证书、职业技术教师证书和特殊教育教师证书;凡具备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经过学生指导工作专业的基本训练,完成规定的必修课程者,可发给学生指导教师证书,在中学担任指导教师等职务。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教学经验、工作成绩及继续修满的学分或取得的学位,分别颁发短期教师证书、专业教师证书和长期(终身)教师证书,此外还有临时教师证书。

英国教育和科学部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发给教师证书:(1)持有大学的学士学位;(2)经过教育专业训练,取得教育证书或教育学士学位;(3)通过英语和数学考试;(4)经过1年的试用,考试合格。要成为合格教师,必须经过取得学位、证书和试用考核两个阶段。

法国则规定高中毕业后经过师范学校4年的培训,合格者可担任小学教师和中学普通课教师;高等师范学校培训3年(相当于高中后5年)合格者,持有大学普通教育文凭或学士文凭在师范学校经过2年培训(相当于高中后4~5年)合格者,持有学士文凭并在地区教育中心经过两年教育理论和专业培训(相当于高中后5年)合格者,可在中学任证书教师;在高等师范学校修业4年(相当于高中后6年)合格者可任高级教师。法国的“证书教师”(中学)和“高级教师”(大学或高中)在全国范围内招聘,由教育部组织考试。

考试及格取得候选资格后,由地区教育中心进行1年教育职业培训,通过实践考试方能获得证书。日本的《教育职员许可法》规定:教师学习教育要在高等教育机关进行,实行开放制,贯彻教师许可证制度,设定修学教职课程的基准;中小学教师须有教师许可证书,不履行者要罚款处分;教师许可证的基准由国家规定,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负责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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