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印度洋地区航行规划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08:39:1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490页(933字)
国际民航组织的常设行政机构是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它保证国际民航组织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秘书处设有航行局、航空运输局、法律局、技术援助局和行政服务局。每个局下设处、科、组。
另外秘书处下有一个地区事务处和7个地区办事处。
这7个地区办事处是:
1.非洲地区办事处,在达喀尔(塞内加尔);
2.亚太地区办事处,在曼谷(泰国);
3.东非地区办事处,在内罗毕(肯尼亚);
4.欧洲地区办事处,在巴黎(法国);
5.中东和东非地区办事处,在开罗(埃及);
6.北美和加勒比地区办事处,在墨西哥城(墨西哥);
7.南美地区办事处,在利马(秘鲁)。
这些地区办事处直接由秘书长领导。地区办事处的任务是协助和协调所在地区各缔约国在执行公约和附件时所遇到的问题,寻找解决的办法,落实执行情况,特别是落实与各地区直接相关的地区航行规划的执行。
地区航行规划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文件,它由有关地区的航行会议制定,对该地区的航行、通信、机场、气象、空中交通服务、搜寻救援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飞行情报区的划分、航路的规定等)。规划中有现行的部分,也有近期和远期的规划部分。
现在共有5个地区航行规划,它们是:
(1)非洲印度洋地区航行规划;
(2)加勒比和南美地区航行规划;
(3)欧洲地区航行规划;
(4)中东和东南亚地区航行规划;
(5)北大西洋、北美和太平洋地区航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