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储备系统

书籍: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8:17:1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第256页(964字)

指美国于1913年建立的履行中央银行职能并为商业银行体系提供调节框架的系统。

联邦储备系统的职能是负责通货发行;持有会员银行的准备金余额;充当最后贷款人并通过贴现的便利手段提供流动性;通过确立会员银行的最低准备金要求和参与公开市场业务,影响银行存款规模和利率的水平与结构;负责国内的货币管理和货币政策,并与财政部一同负责汇率政策和对外货币关系。

联邦储备系统由12家联邦储备银行所组成。

每一家联邦储备银行都由9名兼职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管理,并负责本区的日常业务。

检查会员银行、审批某些银行合并的申请、进行支票清算、收回流通中的旧通货和发行新通货,以及管理受联邦储备系统监督的本区的贴现窗口。此外,联邦储备银行还与地方工商界建立联络关系,以便联邦储备系统能够通过信息反馈较快地掌握经济发展的某些指标。

联邦储备系统的最高机构是设立在首都华盛顿的联邦储备理事会。它的7名理事由美国总统征求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联邦储备理事会下辖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和联邦顾问委员会。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是联邦储备系统内部制定政策的中心,而联邦顾问委员会则仅充当联邦储备理事会的咨询顾问。联邦储备理事会制定货币政策,控制贴现率,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改变银行的法定准备比率。它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其它成员一起,控制最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即公开市场买卖业务。此外,它还审批银行的合并申请,决定银行控股公司的非银行活动的许可范围,等等。

联邦储备系统除了正式和法定的结构外,还发展了一定的传统惯例和非正式结构。这些惯例和结构对联邦储备系统的运行有着重大的影响。

它包括联邦储备系统内部的权力分配、联邦储备系统的代表阶层(主要代表阶层是银行和金融社团以及固定收入集团,次要代表阶层是金融新闻界人士和经济学家)和反联邦储备系统作为官僚机构的自身利益。

尽管联邦储备系统在法律意义上是国会的产物,而且联邦储备理事会及其主席是由总统任命的,但联邦储备系统一般来说它在政策决策和对广泛的经济事务和政策的评价方面,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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