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业田

书籍:现代农村经济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10:01:2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农村经济辞典》第131页(223字)

公元5~8世纪中国历代政府实行均田制时授给农民终身私有、世代相传的土地。

始于北魏的世业桑田。北齐、北周时改称永业田。隋唐实行均田制,皆给农民丁男一人永业田20亩;此外,亲王以下的官吏亦给永业田,多者100顷,少者30顷。唐制亲王、郡王、公、侯、伯、子、男等都给永业田,100顷至5顷不等。

永业田由受田者终身所有,不得买卖。受田者可用于宅基、园圃、栽种果树和林木等。均田制瓦解后,永业田也随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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