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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管理费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38:5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469页(635字)

施工企业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经营管理费用。

包括工作人员工资、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应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及工会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职工教育经费、利息支出、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以及定额测定、预算编制、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现场照明等其他费用。在计划、预算工作中,管理费是按规定的取费率(即管理费定额)计算的。不同类型的工程,其取费率不同。

如土建工程、机械施工的大型土石方工程,一般按直接费的一定百分数计算;管道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一般按工人基本工资的一定百分数计算。管理费属于相对固定费用,其费用的发生并不随着工程量的增减而增减。但分摊计入单位工程成本的费用,则是随着工程数量的增加而成反比例变动。

因此,超额完成任务,就可以降低工程成本中的管理费用。管理费分配计入工程成本时,可按实际发生数进行分配,但由于施工企业的生产活动,受气候的影响,各月份完成的工作量不均衡,因此,也可按计划分配率分配,年末按实际发生数进行调整。

每月发生的管理费分配计入各个成本对象时,可用下列公式:

上述公式分别适用于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施工企业会计科目中,应设置“管理费用”帐户核算。

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费用;贷方登记按规定标准分配计入成本对象的费用;期末一般无余额。该帐户下,应按管理费的明细项目设置明细帐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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