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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抵偿加工装配补偿贸易款项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06:4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59页(335字)

外汇银行核算补偿贸易项下资金结算开立的帐户。

国内承接三项贸易业务的企业、工厂,根据与外商签订的贸易合同,通过外汇银行向国外或港澳地区厂商引进加工装配补偿贸易项下的装配线等设备和原、辅料时,一般不付现汇,而是在返销成品时按规定费率向外商计收的工缴费中,分期分批地拨付原币抵偿进口物资、设备的价款。承接企业、工厂要委托承办该项进口业务的银行,开出信用证。

开证行开出了信用证,即提供了银行信用担保,必须对外负责办理原币抵偿。

所以,开出信用证时,即须纳入“待抵偿加工装配补偿贸易款项”和“应付加工装配补偿贸易款项”帐户核算,以明确反映对内对外的权责关系,承接企业、工厂则通过“应付引进设备款”科目,反映其所负待用原币抵偿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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