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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增值税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5:22:2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95页(409字)

指印度尼西亚政府对提供资物和劳务及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开征于1984年,用以取代原征收的营业税。征税对象包括在印度尼西亚境内销售应税货物;进口应税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目前只限于建筑劳务一项征税。纳税人为在印度尼西亚国内从事货物销售或转让货物的批发商、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从事劳务服务的人。税率一般为10%,但某些货物可减按5%或提高至15%的税率课税。对出口商品规定免税(零税率)。印尼增值税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以商品的销售价格或劳务收入为应税基数乘适用税率,减去抵扣税额后为应纳税额。

每期应抵扣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抵扣税额小于购入货物实际支付税额部分,可以结转到次月和新购入货物所支付的税额合并计算。印尼增值税的纳税期限,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一般按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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