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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价与实际售价综合换算率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6:55:1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669页(424字)

计算或检查核定工业企业自销产品计税金额的一种价格换算比例。

适用于销售数量不易掌握的多种产品销售。其计算公式为:

按综合换算率计算或检查核实自销产品计税金额的具体做法是,根据各种产品出厂价与零售价的比例关系,在年初进行纳税鉴定时,按产品销售计划确定一个“综合换算率”,平时计算或检查时,按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乘以综合换算率即为应税产品的计税金额,据以计算或核实企业自销产品应纳的产品税或增值税。

综合换算率一经确定,一般不能任意变动。当出厂价与实际售价在年内有较大幅度变动时,则综合换算率应作相应调整。自1989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局规定,对工业企业自销产品,除设立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租赁商业柜组销售、临时到外县(市)销售和委托其他企业销售外,不再征收营业税,产品税或增值税相应改按实际销售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因此,综合换算率的适用范围目前已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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