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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制评定所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9:18:5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912页(236字)

李氏朝鲜(公元1392-1910年)确定土地税收的机关,设立于世宗二十五年(公元1443年),旨在针对李朝初期收税中的流害积弊改革税制。

第二年确定贡法(新税法),将土地分成六等,实积有差;把年成按照丰歉分成九等,确定收获量。该所有权确定土地税收中的各类事项,象田品、年成及其确定的标准,各等田的实积,陈荒田、受灾田的减免税等等,还负责解决实行贡法所产生的各种问题。成宗二十年(公元1489年)改革完成,此制延续到李朝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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