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阶段划分的理论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1:55:2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7页(1199字)

克思和恩格斯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始人,他们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思想武器,向全人类揭示了无产阶级革命和必然走向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社会发展必然规律。

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着作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关于革命和建立未来社会的具体过程,他们的理论也是在不断丰富、发展的。在他们早期的论述中,认为共产主义社会“一切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管理”,“私有制也必须废除,代替它的是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共同协议来分配产品,即所谓财产共有”。

然而从无产阶级革命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会有一个“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时期,在这时期内“一个跟着一个实行”各种措施,使“全部资本、全部生产和全部交换都集中在人民手里”,同时“国内生产力日益增长”,才能最终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7-221页)到1875年马克思写出《哥达纲领批判》时,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论述已经有了明显的发展。在这篇文章中,共产主义社会进一步具体划分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而且明确提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革命转变时期”。之所以共产主义社会要分为两个阶段,是因为初期的共产主义社会只能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必然“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因此在劳动和分配中,“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消费品的分配原则与资本主义社会一样仍然是“同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

对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哥达纲领批判》中描述说:“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关于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革命转变时期”,《哥达纲领批判》中还明确指出:“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1页)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来也不认为自己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研究成果是不变的结论,而主张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进行探索。

1891年7月1日,恩格斯在《致康拉德·施米特》的信中就写道:“您的第二个写作计划——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阶段——还需要认真考虑;然而,我劝您:放它九年,先不拿出!这是目前存在的所有问题中最难解决的一个,因为情况在不断地变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第123页)革命导师们这种科学的思想方法和严谨的态度,对于我们研究、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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