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仆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06:5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48页(516字)

国家和国家机关自觉自愿地为社会服务的公职人员。

从奴隶制国家到资本主义国家,官吏名义是为全体国民服务的,实际上只是为他们自己和他们所代表的统治阶级谋利益,享有各种特权,成为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干部与旧官吏有本质的区别。他们是新型国家的代表,代表大多数人的意志行使国家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允许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毛泽东同志把公仆通俗地概括为人民的勤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

邓小平同志把领导工作概括为服务。因此,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社会公仆和社会主人的关系。干部是受人民的委托,作为人民的“代理人”,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干部作为管理者,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

当干部履行自己职责的时候,他们同群众的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群众服从干部的领导,从本质上说,是对人民意志的服从,不是对干部个人的服从。如若干部忘记自己是社会的公仆,把自己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那就从根本上颠倒了自己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就丧失了社会公仆的本质,也就失去了干部的本色,发展下去,必然会由社会公仆蜕化成骑在人民头上的官老爷。

这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国家要防止和致力解决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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