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权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12:1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55页(503字)

又称“国家政权”。

(1)指国家权力,也就是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机器实行阶级统治的权力。这种权力是实现国家职能的根本保证,因此它表现为使国家真正发挥其镇压和保护两方面的作用;对外具有主权性,使国家具有抵制外来控制,独立行使国家权力,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自由地处理对内对外的一切事务的功能。

它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通常以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命令和带强制性的各种决定、通告等形式加以颁布和确认,由行政机关执行并以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机关保证其实现。国家政权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又是组织社会共同事务的机关。

随着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后,国家政权的阶级统治职能将逐步减弱,组织社会共同事务的职能将逐步加强和突出。当社会发展到国家自行消亡时,政权也会随之消亡,它的组织社会共同事务的职能将自然地交回给社会。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它代表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意志行使国家权力。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就是政权的象征。

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是不能行使,同时也不具有这种权力的。

(2)指“国家机关”,即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的通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