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纪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12: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55页(621字)

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为每个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政纪律。

政纪约束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纪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法令;也包括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律、法令,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规。狭义的政纪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

其主要内容有(1)规定行政管理体制的规范。(2)规定行政机关职责权限的范围。(3)规定行政机关工作方法和工作秩序的规范。(4)规定行政机关人事管理活动的规范。(5)规定其他的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

政纪的主要作用有:(1)可以作为一定的法律事实,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能够引起行政法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2)可以作为其他法律关系发生的根据。

(3)可以作为提出诉讼的根据。(4)可以作为审判机关适用的合法的规范性文件。

在执行政纪过程中,对忠于职守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政纪的人给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政纪处分适用于违反了政纪的人员,也包括违反政纪的党员,由主管行政部门受理,根据本人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及态度,按行政法律的有关规定,在行政上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政纪的名称有:条例、规则、规定、守则、指令、决定、纲要、决议、办法、方案、通报、通知、通告、章程、细则、措施、要求、意见、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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