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22:5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77页(767字)

指人们以某种宗教作为其精神寄托和行动指南。

宗教信仰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宗教最初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原始人对像雷电、风雨、干旱、疾病、死亡等自然现象无法理解,在其面前无能为力,而产生一种神秘感,认为自然界发生的一切都是超自然的神灵支配的,从而形成了神的观念,又从做梦等生理现象中萌生出灵魂不死的观念,产生了对神的信仰,这便是宗教的萌芽。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教的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根源是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剥削阶级利用宗教作为麻醉和控制劳动群众的精神武器;宗教为剥削阶级辩护,为剥削阶级披上一层神圣的外衣。

当代科学技术已相当发达,人们认识自然的能力也大为提高。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仍需要宗教来维护其统治,而劳动群众未能摆脱压迫和剥削,经济危机频繁发生,人们感到无力把握自己的命运,从而把宗教作为精神寄托的一种方式。因此,宗教信仰仍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基本消失,但由于社会历史等种种原因,宗教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意识还将长期存在。

宗教信仰对广大人民来说,是思想认识问题,世界观问题。毛泽东说过:“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毛泽东着作选读》下册,1986年版,第762页)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有利于团结广大宗教界爱国人士和信教群众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维护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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