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金融市场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39:0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126页(711字)

是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集中经营货币借贷,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买卖、黄金等贵重金属买卖的场所和领域。

金融市场是商品经济发展导致信用形式多样化的必然产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金融市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逐步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金融市场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资金调节作用,并逐步成为中央银行加强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之一。金融市场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以资金为交易对象;二是一种抽象市场,很多交易都是通过经纪人和交易商的电信联系成交的,不集中于一个具体场所进行;三是一种不注重私人关系的市场,只注重信用工具的条件,不关心由谁取得供给的资金;四是一种公开市场,任何个人、单位均可自由参加交易。社会主义金融市场的交易人可以是金融机构、企业、政府及公共团体、家庭和个人。金融市场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融通资金的市场,它是一种手段,资本主义社会可以利用,社会主义社会也可以利用。

发展社会主义金融市场,可以为社会资金融通提供方便条件,使银行可以保持资金的高度流动性,增强贷放款能力,发挥集中与分配资金的作用,引导资金向最有利的部门流动,并反馈资金的供求情况和经济变化趋势,有利于健全利率结构。发展金融市场,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是十分有益的。

但是,它也给某些交易者提供了投机取巧、诈骗的可能,这将破坏经济的稳定。

因此,要正确认识它的利与弊,通过建立健全各种法规制度,使其健康发展。目前,中国的金融市场已初步建立,但还很不完善,需要采取措施加快发展,逐步建立起一整套严密的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金融市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