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类型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43:3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138页(1245字)

亦称经济类型,是对生产资料占有状况的分类和归属。

我国原有的经济类型划分标准是国家统计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80年发布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经济成分。

为适应国民经济体制格局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根据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和国家有关法规,对原有经济类型划分标准进行了修订、补充。

按修订后的《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我国国民经济成分由9种类型组成,它们是:(1)国有经济。

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举办的企业,也包括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或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社会团体,以及上述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举办的企业。

(2)集体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集体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

包括城乡所有使用集体投资举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3)私营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所有按国家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4)个体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所有按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

(5)联营经济。

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共同投资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的一种经济类型。联营经济只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紧密型联营企业。

(6)股份制经济。是指全部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投资举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

股份制经济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组织形式。全民、集体、联营、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虽以股份制形式经营,但不以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仍按原有所有制性质划归经济类型。(7)外商投资经济。是指国外投资者根据我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大陆境内开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

外商投资经济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3种形式。(8)港澳台投资经济。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大陆举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港、澳、台投资经济参照外商投资经济,可分为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3种形式。

(9)其他经济。是指以上8种类型之外的其他经济类型。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可能会出现新的经济形式,或遇到不易划清的,可列入其他经济类型。所有制类型的划分,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划分标准和划分方法。

正确划分所有制类型,有利于正确反映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全局概况,有利于国家实现宏观调控和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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