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52:5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160页(496字)

企业、部门、基本生产单位的集体或个人通过与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签订经济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国家、集体、企业和个人的责权利关系,对承担的任务负有经济责任和享有经济利益的一种经济责任制,是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搞活政策的贯彻实施,我国首先在农村普遍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具体形式有专业承包、包产到户、包产到组、包干到户等。承包以后,使承包者在保证完成国家任务、集体提留以外,剩余的全归自己。改革发展到城市以后,商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也都相继普遍实行了适合各自行业的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果。通过承包,把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把劳动者的物质利益和劳动贡献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从而有效地克服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平均主义现象,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适合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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