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08:1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201页(1074字)

指与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以及现代商品经济相联系的,并采用现代经营管理手段,为满足社会需求并获取利润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或经济法人,是现代国民经济的基本经济单位。

现代企业是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经济单位,其经济活动涉及物质资料的生产、流通、分配及消费等环节和领域。现代企业除必须具备自我更新、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等机制外,还必须拥有企业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人类进入本世纪,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伴随着现代科技及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出现和发展,以现代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的现代企业应运而生,并代替了以独资或合资经营为特征的近代企业,使人类经济活动跨入一个新的时代。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今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这一制度应具备以下五个特征。(1)产权关系要明确,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企业全部法人财产权,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成为法人实体。

(2)企业依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及增值的责任。(3)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企业破产时,出资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4)企业按市场需求情况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并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应依法破产。(5)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国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扩大了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使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在一定程度上分开,这不仅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建立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条件。当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道路还很长,还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必要条件。

首先,现代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与基础,必须建立和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当前要继续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除此之外,还必须抓紧起草和实施包括《公司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必须有步骤地清产核资,评估企业资产,界定产权,理清债权债务,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

总之,要尽可能地从各方面为国有企业稳步地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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