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计划体制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08: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202页(1187字)

指社会主义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计划管理的制度、组织系统、权限划分、管理方式和管理机构设置等整个体系的总称。

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职能之一,这种职能主要是通过制定宏观决策和统一计划对国民经济实行计划管理来实现。对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要有一定的组织系统,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也就是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主义计划管理体制。

我国的计划体制是50年代初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借鉴前苏联建设的经验逐步建立和形成的,它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是,这种单一的指令性计划体制存在着严重的弊端,主要是,计划集中过多,无所不包,靠行政命令实施计划,管得太死,忽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忽视价值规律,忽视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的作用,致使经济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搞活方针的贯彻实施,原有的计划体制已远不能适应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计划体制是原有经济体制的核心和基本内容,经济体制的改革必然要求计划体制作相应的改革,逐步由单一的指令性计划体制向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体制转变。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规定了我国计划体制的四个基本点:(1)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2)完全由市场调节的生产和交换,主要是部分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务活动,它们在国民经济中起辅助的但不可缺少的作用;(3)实行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4)指导性计划主要依靠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实现,指令性计划则是必须执行的,但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决定》还指出,社会主义的计划体制,应该是统一性同灵活性相结合的体制,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

计划和市场作用的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通过计划的综合平衡和经济手段的调节,做到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保证重大比例关系比较适当,国民经济大体按比例地协调发展。

这种新的社会主义计划体制,能够一方面调动基层单位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把经济搞活,另一方面,努力保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适应整个经济发展的要求;既保证国家重点生产建设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又能比较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变化,促进商品生产和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党的十四大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计划体制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上述计划体制的基本内容已经或正在作进一步改革。

为更好发挥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调节作用,我国的计划体制将不断深化改革,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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