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11:2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209页(841字)

指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部分劳动群众在一个集体的范围内,平等地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适合多种层次的生产力水平,即可以和高度发达的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又可以和手工劳动等社会化程度较低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既有共性又有区别。其共性是:无论国有企业还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它们都是对私有制的根本否定,都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从而消除了剥削现象,消除了物化劳动统治活劳动的现象。因而,它们都是社会进步的产物,都起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作用。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又有着明显的不同。(1)公有化程度不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有制范围小,程度低,只是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

(2)生产资料只由劳动者集体共有和支配,主要为集体内部劳动者的利益和意志服务或运行,国家无权干预其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3)集体企业受国家计划的指导和接受间接管理,与多层次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有利于充分发挥积极因素,推动生产力发展。

另外,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很大的伸缩性与兼容性。

它既可以容纳十几人、几十人,也可以容纳上百人上千人。既可以和农业生产结合,又可以和工业、商业或服务业结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集体所有制企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重要的作用。

(1)以集体所有制企业为主的社会主义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它既可以为工业生产提供原料,又是全社会人民生活基本消费资料的重要来源。(2)集体企业可以有效地解决广大城乡人民群众的就业问题。它是我国劳动力就业的最大基地,同时也是其他所有制企业及劳务出口的巨大蓄水池。(3)集体企业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可以广泛与国有企业开展协作,是国有企业有力的助手。(4)集体所有制企业普遍具有规模小、资金周转快、经济效益高等特点,能较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建设资金。改革开放以后,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集体企业获得了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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