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37: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284页(1499字)

指党对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争取解放、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的统帅和向导作用。

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事业的领导地位,是中国近代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是在中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和确立起来的,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中国共产党的这种领导作用和地位,已经明确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途径是:把党的主张通过国家机关的法定程序变成国家的意志;向国家推荐主要的干部;通过党的组织活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去影响、组织和带领群众实现它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领导。

党对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实现领导的内容,依据克思主义原则,总结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来领导的实践经验,十二大党章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1)政治领导。即根据党在一定时期革命和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和执行正确的政治路线、方针和政策,并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去武装和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行动。(2)思想领导。主要是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加强党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去教育群众;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提高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理论和思想水平。(3)组织领导。主要是制定和执行正确的组织路线及其方针、政策,特别是要抓好干部的培训、选拔、使用和监督工作,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的组织路线的指导下,做好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确保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离开了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影响有效地实现党的领导作用。

党的政治领导是根本解决路线、方向问题;党的思想领导是基础,是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的基础和前提;党的组织领导是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保证。党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是,群众的向导,引导群众前进,支持和组织人民群众当家做主,帮助人民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它不是行政组织、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

党同这些机关和组织在政治上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组织上不存在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在新的历史时期,不仅要加强党的领导,而且要改善党的领导。党的十四大作了部分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方法,提高领导水平。

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党的战斗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

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不仅能够领导革命取得胜利,而且能够领导改革和建设取得胜利。因此,加强党的领导,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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