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51:1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319页(790字)

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这一关系问题,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模式的确立。长期以来,在实践上与观念上一直把计划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即使承认市场的作用,也仅仅停留在市场调节为辅的认识上。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们逐步摆脱了传统观念,形成了新的认识。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指出,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应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提出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1992年年初邓小平在视察武汉、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发表的重要谈话,进一步明确指出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更是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

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明确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此,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靠市场价格、市场供求、市场竞争组织和调节社会经济运行。同时,针对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而国家计划就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当然这里面包括更新计划观念,改进计划方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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