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积极促进祖国统一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58:2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340页(1214字)

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全中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愿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则是促进祖国统一的指导方针。

早在16世纪中期,葡萄牙殖民者开始非法侵占中国澳门。19世纪中叶,英国根据强加给清政府的三个不平等条约占据中国香港。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民党集团的一部分军政人员退据台湾,在当时美国政府的支持下,造成了中国大陆与台湾的两岸隔绝状态。这就是所谓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根据当时的现实情势,决定把香港问题作为一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留待时机成熟时通过和平协商加以解决,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港澳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措施。同时,中国政府在50年代就曾设想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由于某些外国势力的干预等原因,这些主张未能付诸实践。自70年代末开始,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中国政府出于对整个国家民族利益与前途的考虑,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实事求是、照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宣布了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1982年,邓小平明确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1984年,全国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并获得通过,表明“一国两制”已具有了法律效力。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作为中国政府一项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其基本点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央政府在北京;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与港澳台资本主义制度长期共存,共同发展;统一后,港澳台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通过和平谈判解决问题。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1984年中英双方在北京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87年中葡双方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先后获得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虽然在政权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人为障碍,但从总体上看,香港澳门问题已基本上得到解决。

目前在台湾问题上,经过海峡两岸的共同努力,两岸经济贸易和人员往来不断发展,民间团体的事务性接触也有所进展。中国政府将继续促进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推动两岸人民的往来和各个领域的交流合作,特别是大力发展两岸经济合作,共同振兴民族经济,为祖国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反对任何旨在制造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动。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愿意与台湾当局和中国国民党尽早接触,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在商谈中,可以吸收两岸其他政党、团体和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找到双方都认为合适的办法,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实现祖国统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