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基金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08: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370页(466字)

各种扶贫资(基)金的统称。

主要有:(1)国家财政支出的贫困地区开发资金。包括从银行贷款中每年划出10亿元作为专项贷款,由中央财政贴息贷给200多个中央划定的贫困县,从事开发性生产。现在每年有三四十亿专款投到贫困地区,为其脱贫提供资源和财力上的保证。

这部分资金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原名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及各省的扶贫办公室管理;(2)民政部门主管的“救灾扶贫周转金”。

这是1983年以来,救灾工作改革、实行救灾与扶贫相结合的成果。主要做法是改变传统的救灾款无偿发放的做法,采取在切实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前提下,可以实行有偿或部分有偿的方式扶持灾民贫困户,开展生产自救,以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摆脱贫困。有偿资金回收后建立当地的救灾扶贫周转金(原称救灾扶贫基金),有灾救灾,无灾扶贫。(3)扶贫基金会筹集的扶贫基金。

中国扶贫基金会1989年成立,属社会团体。扶贫基金的设立,开辟了国家对贫困地区支持的一条新路子,对于少数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保障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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