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19:3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406页(987字)

计划生育,就是有计划地生育子女。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

人口问题是关系到中华民族乃至世界未来的一件大事,控制人口的数量,提高人口的素质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所要追求和达到的最终目标。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在1962年12月中央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而正式提出的。1964年成立了国务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卫生部制定了《节育手术常规》,1971年第一次由国务院提出制定人口规划,1973年国务院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78年2月,计划生育政策正式载入宪法。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我国正式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以来,一直坚持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并将宣传教育列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中心环节,政府坚持避孕为主的方针,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计划生育工作又有了新的发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精神就是既能有效地控制人口,又比较切合实际,以合情合理、群众拥护、干部做好工作为制定政策的基础,号召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批准者外,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1984年我国又将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具体:(1)确定人口增长的目标,争取到2000年全国人口不超过12亿。(2)规定除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双方均为独生子的,可以生二胎。(3)从中央到乡设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形成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网。

(4)制定有关法规,提倡晚婚晚育,给独生子女以补贴,对超计划生育给予经济制裁和处分。(5)加强医疗措施,提高计划生育医疗研究技术和水平。

(6)全体党员、团员都要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强调适育龄夫妇和农村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

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和增强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做到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全面提高我国人口的素质,有利于保持人口的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增长相对平衡,有利于社会的资金积累,物质生产和分配的协调、合理,有利于不断提高和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利于全社会各项事业的稳步发展,我们必须要长期贯彻执行好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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