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选举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4:20:3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409页(767字)

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公民根据自己的意愿,按照法定方式,挑选一定的公职人员的行为。

是选举制度的民主化。选举制度是指一国选举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的制度。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组织、程序、方法和传统习惯等,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实行这一制度,能够充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参与国事的权力和民主政治权利。民主选举是一种制度,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目前条件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方式,实行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区、县和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区、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则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制度的民主化,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建立在广泛的真实的民主权利的基础上,又充分地集中地反映了人民的意愿,代表了人民的意志。

这正是选举制度的民主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

通过民主选举,一方面可以选出得力的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而强化国家的各级权力机关,使这些机关的工作做得更好;另一方面,民主选举也是对人民代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考评和鉴定,使他们在选举活动中受到深刻的教育,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当前,我国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加大开放的力度,这就要求我们在政权建设中,要特别加强廉政建设,通过民主选举,可以清除腐败分子,而赋予那些真正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人,那些乐于为人民服务、愿做人民公仆的人,以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参与国事的权力。

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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